邢台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

2019-05-17 点击数量:462

2019年4月18日17时许,邢台县森林公安局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一条重要线索:邢台县路罗镇塔沟村东山沟林坡内有人正在无证采伐林木。执法人员立即出动,经查,2019年3月至4月18日,邢台县路罗镇念儿沟村人武某林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擅自购买并采伐位于路罗镇塔沟村小东沟处7户村民所有的林木1172株,树种为柞树,合立木材积44.404立木米,其中塔沟村民冯某礼所有的柞树337株,合立木材积14.929立方米。

武某林、冯某礼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,涉嫌滥伐林木,且采伐林木数量较大,同时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涉嫌滥伐林木罪,2019年5月9日、10日,该局依法对武某林、冯某礼刑事拘留,现羁押于邢台市第一看守所